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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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列入全国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全国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学。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60多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舞蹈、声乐、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为60人。
三、报考特长类别及有关要求
备注:
1.声乐、器乐类考生现场测试时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2.选测特长不可兼报。
3.考生服装、道具、乐器、音乐伴奏自备(钢琴除外),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含字帖笔墨纸砚印毡等)。
四、报名办法
1.第一步:网上报名:请于2012年12月1日~12月10日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报,网报成功后可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网上报名: http://zsb.chd.edu.cn /reg.asp)
2.第二步: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请于2012年12月15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凭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雁博园四楼现场确认。(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6号校区东门或西安市育才路中段校区北门)。陕西省以外考生由于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确认的必须在12月15日当天致电029-82334068预约,可安排在特长测试当天上午9:00前现场确认。
学校在山东省济南市设考点,愿选择济南考点现场确认和测试的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济南考点(书法除外)。济南考点现场确认及测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8:30~17:00,地点设在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四号楼4001多媒体教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8号)。
3.报名注意事项: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现场确认成功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现场报名确认时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特长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测试结果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
六、报考须知
1.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2.合格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复印件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艺术特长生、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确认特长生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特长生资格处理。生源地高考志愿表设置艺术特长生特殊录取批次的,考生应在艺术特长生批次填报志愿为有效。(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
3.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系统采集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7时)。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志愿可在我校2013年各省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选择填报,我校可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但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相同。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4.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710064
招生办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 真:029-82334099
团委联系人:张永
团委电话:029- 83135151 82334068
网址: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招生办)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信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5.合格考生不交录取押金、不签订协议,以高考志愿为准。
6.网上提交报名时请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提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舞蹈、声乐、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为60人。
三、报考特长类别及有关要求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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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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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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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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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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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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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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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五线谱(民族乐器可用简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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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习曲、乐曲各一首;2.视唱练耳;3.试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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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类: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大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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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类:手风琴、钢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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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西洋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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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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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管乐:笛子、箫、笙、唢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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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弦乐:二胡、板胡、京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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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拨乐:琵琶、古筝、柳琴、扬琴、大阮、中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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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民族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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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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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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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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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舞蹈一个; 2.形体测试;3.现场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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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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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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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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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声: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民族:中国作品两首;通俗:两首,风格不限。2.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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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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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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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有若干年书法功底。参照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书画等级考试》书法部分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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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唐楷、汉隶、魏碑标准字帖为准,其形式为临写和命题书写,按试题要求的标准体裁形式和章法布局完成。 2.考生自带所学字帖及笔墨纸砚、书画毡,自带四尺宣纸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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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声乐、器乐类考生现场测试时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2.选测特长不可兼报。
3.考生服装、道具、乐器、音乐伴奏自备(钢琴除外),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含字帖笔墨纸砚印毡等)。
四、报名办法
1.第一步:网上报名:请于2012年12月1日~12月10日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报,网报成功后可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网上报名: http://zsb.chd.edu.cn /reg.asp)
2.第二步: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请于2012年12月15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凭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雁博园四楼现场确认。(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6号校区东门或西安市育才路中段校区北门)。陕西省以外考生由于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确认的必须在12月15日当天致电029-82334068预约,可安排在特长测试当天上午9:00前现场确认。
学校在山东省济南市设考点,愿选择济南考点现场确认和测试的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济南考点(书法除外)。济南考点现场确认及测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8:30~17:00,地点设在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四号楼4001多媒体教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8号)。
3.报名注意事项: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现场确认成功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现场报名确认时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特长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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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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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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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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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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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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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雁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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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6号(校区东门)或西安市育才路中段(校区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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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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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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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四号楼4001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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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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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结果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
六、报考须知
1.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2.合格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复印件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艺术特长生、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确认特长生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特长生资格处理。生源地高考志愿表设置艺术特长生特殊录取批次的,考生应在艺术特长生批次填报志愿为有效。(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
3.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系统采集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7时)。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志愿可在我校2013年各省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选择填报,我校可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但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相同。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4.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710064
招生办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 真:029-82334099
团委联系人:张永
团委电话:029- 83135151 82334068
网址: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招生办)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信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5.合格考生不交录取押金、不签订协议,以高考志愿为准。
6.网上提交报名时请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