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冬令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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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高校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我校2012年继续举办“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冬令营”),选拔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收项目
1、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包括通俗唱法);
2、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不包括体育舞蹈即国标舞、街舞);
3、民乐类:二胡、中胡、京胡、高胡、板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唢呐、笙、竹笛、古筝;
4、西洋乐类:单簧管、双簧管、长笛、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5、打击乐类: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6、表演类:话剧、小品、主持。
说明: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可以兼报,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文科考生只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北京)。
2、特长要求:
(1)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一般要求曾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过奖,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大型演出者,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2)民乐类、西洋乐类、打击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中国民族乐器或打击乐器,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考生一般要求特长水平达到业余八级以上,有乐队、乐团经验者优先。
(3)表演类: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音色纯正,形象好,气质佳,反应快,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能够根据指定命题自编、自演戏剧(主要为话剧、小品),并基本达到专业水准。主持类要求,女生1.65米以上,男生1.75米以上。
三、招生计划
1、2012年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和学校艺术团的需要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四、冬令营基本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申请、书面初审、艺术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edu.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2、邮寄材料:
书面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网上注册的申请报名表一份,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并由所在中学填写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2)考级证书、获奖证书、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3、截止时间:
书面报名材料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南京理工大学艺术与文化素质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书面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专业测试。请考生于2012年1月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
(四)艺术测试
1、测试时间:
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14:00—18:00报到。
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00开营仪式、测试。
2、报到时所需相关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口簿)、报名费。
3、报到地点: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4、测试内容
(1)声乐类、民乐类、西洋乐类、打击乐类:
1演奏或演唱:
准备两首曲目,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学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2基本功测试:
声乐类考视唱;民乐类、西洋乐类、打击乐类考视奏,视奏为五线谱。
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为简谱。
(2)舞蹈类:
1表演:
准备一个完整的舞蹈作品,现场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者片段,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
2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3)表演类:
1话剧、小品:准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小品表演;主持:自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综艺晚会或报告会主持;
2基本功测试: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
5、伴奏及用具
(1)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2)考生请自带乐器、服装等道具及化妆品。
(五)测试结果、认定及公示
1、凡参加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者,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艺术特长测试,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必须参加且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
3、根据2012年艺术特长生的生源情况和艺术团的实际需要,我校将补充通过清华大学测试并达到一级优秀的学生(不包括江苏省的考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4、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在高考录取中,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协议书的签约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江苏省考生还必须符合选测科目等级2B,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303087,84315854 传真:025—84315854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wangjing@mail.njus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艺术与文化素质教育部
邮 编:210094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六、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