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02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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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

  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5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招办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咨询电话:010-58909202(张老师)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学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

  表演类:自选表演、基本功测试、命题测试

  (三)其它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小军鼓、排鼓,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3.器乐类、声乐类测试将拉帘进行

  4.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5.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2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在艺术特长生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639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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