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18日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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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练耳(简谱或五线谱)。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钢琴、手风琴:自选曲目演奏(1-2首)、即兴伴奏(简谱)、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嗓音基本条件测试。

  (5)中国画考生当场创作一幅作品;油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

  (6)书法类考生当场任选一种书体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六、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加40分参与选择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加20分参与选择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1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2月23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日29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2年1月2日到我校报到和参加专业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2年1月3日在报名现场公布考试结果和签约,同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邢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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