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16日 来源: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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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将于2012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活动,选拔2012年入学的艺术特长生。拟认定艺术特长生70名(含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5名)。

  一.报名条件

  1、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适用于音乐、表演类所有考生,书画类考生除外):

  1)取得各类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中学阶段有两年以上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需提供艺术团及考生所在中学证明);

  3)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比赛并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

  注: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项目及考试要求

  1、管弦乐类

  招生项目:管乐: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低音单簧管)、巴松管、萨克斯管(不含高音、上低音萨克斯)、圆号、小号、大号、西方打击乐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管弦乐类测试五线谱视奏

  2、民乐类

  招生项目:唢呐、二胡、柳琴、琵琶、中阮、民族打击乐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演奏限时5分钟。

  民乐类测试简谱或五线谱视奏

  3、键盘类

  招生项目:钢琴(含合唱伴奏)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必须背谱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乐曲。限时5分钟。

  键盘类测试视奏

  4、声乐类

  招生项目:招收美声唱法的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含男低音)等声部

  项目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以加试钢琴演奏,限时不超出一分钟。

  考试要求:自备歌曲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考生可以自选一首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歌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歌曲。表演限时5分钟。

  声乐类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唱

  5、舞蹈类

  招生项目: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项目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考试要求: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6、其它项目:话剧表演、舞台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京剧(各行当均可)、曲艺(相声、快板)

  考试要求:

  1)话剧表演:2分钟自备朗诵和4分钟自备小品表演;

  2)舞台主持:2分钟自备朗诵和4分钟自备栏目主持;

  3)电视播音主持:以试镜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包括2分钟新闻播音、绕口令、栏目主持;

  4)京剧:自备京剧选段两个(彩唱、清唱均可),限时7分钟;

  5)曲艺:自备两种曲艺形式节目各一个,限时7分钟;

  基本功测试:话剧、主持现场抽题即兴表演,限时3分钟;

  京剧、曲艺由评委根据考生情况现场命题。

  7、书画类

  招生项目:西画(汽车造型与车身设计)、国画、软笔书法

  考试要求:

  1)西画(汽车造型与车身设计):

  ①基本能力测试:素描(石膏头像)、色彩(静物)、人物速写;

  ②专业设计能力测试:设计速写、设计效果图、三视图等

  注:本项目只招理科考生,高考限报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

  2)国画:命题创作、自选创作、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

  3)软笔书法:命题创作、临帖、自选。

  8、2012年具有一本线指标的重点项目

  以下项目考生若特长成绩优异,可降至一本线录取,按招生计划1:5(2:8)(该项目具有一个招生计划指标取前5名,2个招生计划指标取前8名)择优综合复试,复试内容不需要特殊准备。

  重点招生项目:

  舞蹈(男、女)、声乐(女高、女中)、民族打击乐、小号、双簧管、大提琴

  9、特殊说明:

  1)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分别交费;

  2)清华大学不招收的项目不进行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清华大学将根据考生艺术测试成绩,进行艺术等级认定,颁发《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等级证书》,证书等级分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及纪念证书。

  三.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按要求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重点招生项目需要参加综合复试)、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入围条件:(1)艺术测试等级为一级优秀;(2)文化课考试达到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最低控制线。

  3、认定标准:(1)重点招生项目:艺术等级获得一级优秀的入围考生,按规定比例择优进入综合复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特长生认定最低控制线后,按艺术测试和综合复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一本线特长生资格。若某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本年度该项目重点招生计划;参加复试未被一本线认定的考生以及重点招生项目的其他符合入围条件的考生将按照一般招生项目的认定办法进行排序和认定。(2)一般招生项目:入围考生按艺术测试与文化课考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特长生资格。(3)艺术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成绩达到一级(含)以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取文化课成绩前10名(不分文理,取标准分)认定为艺术类自主招生,该类生源不属于艺术特长生,不占特长生招生计划。

  4、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在高考录取中,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大学,将根据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报考程序

  凡报考清华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1、2011年11月15日0:00—2011年12月5日24:00,考生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1年12月5日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艺术测试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申请材料包括:

  ①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否则无效);

  ②报名条件中提到的各种证书、奖状的复印件,学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③报名照片同底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艺术特长生申请资料组(收)邮编100084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3、2011年12月12日前,材料审核,审核结果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4、2011年12月12日0:00-2011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交费。

  注: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及现场交费。未按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2011年12月30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安排考试。

  6、2012年1月14日起,进行艺术测试,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7、预计于2012年1月15日晚,16日晚举行重点招生项目综合复试,取得综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

  8、2012年2月5日前,网上公布艺术测试等级并发放等级证书。证书将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到考生报名表上所填的邮寄地址。

  五、其它事项:

  1、文化课考试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后续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通知;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艺术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春运期间交通繁忙,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返程事宜。

  3、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进行艺术测试时请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三证缺一不可。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81984,010-62788104,010-62784627张老师,林老师

  010-62771760,周老师(车身设计专项咨询)

  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qhdly2012@126.com

  传真:010-627899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