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7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
200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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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7年继续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今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将以“东南大学2007年度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各中学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二、招收项目
声乐,舞蹈,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及其它表演艺术(如戏剧、话剧等须达到相当水准)。
三、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按省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艺术考核
参加由东南大学组织的专家组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六、优录政策
获得“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将在录取时享受不同的优录政策。
一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当年度同批次控制线即可录取;
二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在同批次控制线以上即可录取;
三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投档线即可录取。
获“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一、二、三级证书的考生,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当年度的投档线,我校将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不同等级的优惠分进行专业投档(具体优惠分数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所在省(市)的投档线,但达到我校对一级、二级等级证书获得者优录政策所承诺的分数,我校将均按当年度投档线进行专业投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艺术特长考生的专业志愿。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江苏考生2006年12月底之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及内容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招生公告)
其他考生申请材料请于12月20日之前提交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内容包括: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请点击查看、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冬令营开营时间、地点:在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后,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或钢琴伴奏人员。器乐加试视奏,声乐加试模唱,舞蹈加试基本功展示或动作模仿。
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八、本实施办法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025)52090272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xsc.seu.edu.cn/zsb
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
传真:(025)83795566
电子信箱:hq_jing1985@***
一、招生对象
各中学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二、招收项目
声乐,舞蹈,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及其它表演艺术(如戏剧、话剧等须达到相当水准)。
三、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按省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艺术考核
参加由东南大学组织的专家组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六、优录政策
获得“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将在录取时享受不同的优录政策。
一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当年度同批次控制线即可录取;
二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在同批次控制线以上即可录取;
三级:高考成绩达我校在所在省(市)投档线即可录取。
获“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等级证书”一、二、三级证书的考生,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当年度的投档线,我校将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不同等级的优惠分进行专业投档(具体优惠分数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所在省(市)的投档线,但达到我校对一级、二级等级证书获得者优录政策所承诺的分数,我校将均按当年度投档线进行专业投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艺术特长考生的专业志愿。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江苏考生2006年12月底之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及内容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招生公告)
其他考生申请材料请于12月20日之前提交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内容包括: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请点击查看、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冬令营开营时间、地点:在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后,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或钢琴伴奏人员。器乐加试视奏,声乐加试模唱,舞蹈加试基本功展示或动作模仿。
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八、本实施办法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025)52090272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xsc.seu.edu.cn/zsb
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
传真:(025)83795566
电子信箱:hq_jing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