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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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07年1月13、14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在2005年12月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二、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弦贝司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 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将于2007年2月初发给考生本人。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07年2月初签订认定协议。

  四、 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供弦贝司、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请自带伴奏员。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来校路线:我校位于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途经我校的公共汽车有300、323、374、332支、704、27、26、701、709、833、733、748、特8、运通201等,花园村站下车即到。 

  我们热情欢迎您的到来,祝您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