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有关规定

2006年03月24日 来源: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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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06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曲、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二、招生项目

    声乐(美声 、民族)、舞蹈(民间舞、现代舞)、器乐(西乐:管弦乐、手风琴;民乐:弦乐、弹拨乐、吹奏乐、打击乐)、主持、曲艺、美术、书法等。除以上之外,未列出艺术科目今年暂不招收。

三、招生人数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为46人。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工作:
1、参加清华文化艺术冬令营、北大艺术周测试达二级优秀以上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3、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4、其他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经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五、艺术水平测试

1、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2、参加2006年清华文化艺术冬令营、北大艺术周测试达二级优秀以上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经我校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核实可直接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测试;
3、我校专家委员会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测试名单后于1月20日左右进行测试,确定艺术特长生的认定资格,届时将发出测试证及有关测试要求。

六、录取办法: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报考。下同)河海大学,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不含基地强化班)。
对于经过我校测试认定的艺术水平特别突出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不含基地强化班)。

七、录取程序:

1、考生必须填写《河海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将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2006年1月8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表可直接向学校索取或登陆我校网站(http://sea.hhu.edu.cn)下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210098 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2、3月初,河海大学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在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经公示无误,学校将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录取政策录取。

八、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  话: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联系人:郑润  张春雷   

下载《河海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