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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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53所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重点高校之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我校200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及要求

  1、器乐类20人:
  包括:各种西洋管弦乐器(弦乐、铜管、木管和打击乐等),民族乐器(拉弦、弹拨、吹管和打击乐等),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等。

  2、舞蹈类8人:
  包括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舞感优良,擅长表演。

  3、声乐4人:
  包括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具有一定音乐理论基础,识谱,音色纯正,富有艺术表现力,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4、主持人4人(男女各2人):
  要求:音色纯正,有过正音训练经历,普通话标准,语速有控制力,五官端正,擅长表演;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招生总计划为36人。各项目实际录取人数,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研究决定;个别项目如无合适考生,则不招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预计高考总分能超过当地重点本科线,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突出的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项目及要求;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须达到最高级或次高级者方可报名;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业余考级最高级或次高级证书(钢琴、小提琴项目要求有最高级证书);
  (2)高中阶段曾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专业比赛中获奖;
  (3)参加北京大学艺术周,获得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或参加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获得二级优秀以上(含二级优秀)证书。

  三、报名办法

  请考生于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于静老师收(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邮编:266003),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可从中国海洋大学招生网页http://www2.ouc.edu.cn/zsb 中下载,也可函索);

   2、报名条件中第2条所述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学生个人文艺作品的音像资料(VCD或DVD)。

    音像资料制作要求:考生可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特点的作品,限时20分钟。器乐类考生不得使用伴奏,声乐类考生可使用钢琴伴奏。节目开始时,请表演者报出所在省份、中学、本人姓名及表演节目、曲名。音像资料要求考生表演时同期录制,画面清晰、完整、连贯,不得剪接或做其它技术处理。请在音像资料封面上注明:特长项目、姓名、省份、学校、文理科及联系电话号码。光盘内容有作假行为者,将取消选拔资格; 

    各种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四、选拔办法

  我校将采取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报名资料(尤其是音像资料)的办法,对考生的艺术素质和表演水平进行评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艺术特长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的需求等情况,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2006年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页上公布,并通知考生签订相关协议及其它后续事宜。

  五、录取办法

  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须经教育部集中公示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艺术水平突出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六、其它

  1、我校在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将结合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音像资料进行严格复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须严格遵守我校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规定。 

  3、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82032733)。

七、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532-82032426  82031723  8203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联系人: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刘老师 于老师

  2、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1月20日至2月20日)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