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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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 2006 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参加 2006 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 、江苏省外考生通过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参加 2006 年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的艺术特长生考核,并获得该校艺术特长生资格者,即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 

  3 、江苏省考生通过江苏省招办组织的全省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即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 

二、招生项目 

  序号  项 目 
 
  1  小 提 琴 
  2  大 提 琴 
  3  长 笛 
  4  双 簧 管 
  5  单 簧 管 
  6  圆 号 
  7  长 号 
  8  钢 琴 
  9  民乐(扬琴、琵琶、二胡、竹笛) 
  10 舞 蹈 
  11 打击乐(西洋) 
  12 声乐(民歌和美声) 

三、招生程序和办法 

  1 、报名 

  ●考生需填写 《南京农业大学 2006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中下载( http://xszj.njau.edu.cn/zsxx ),也可到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南京农业大学行政楼 A205 )索取。报名表复印有效。 

  ●报名截止时间: 2006 年 3 月 31 日 (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 

  ●邮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 ) 《南京农业大学 2006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 )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相关音像资料(与特长项目有关);( 3 )获得北京大学艺术周或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或南京大学艺术冬令营、有关省级招办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10095 。来函请注明 “ 艺术特长生报名 ” 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2 、资格确定 

  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我校艺术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对于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 2006 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我校招办将即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3 、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江苏省考生 A 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志愿(不包括本硕连读的“基地班”专业)。 

四、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njau.edu.cn ;
  学校招办网址: http://xszj.njau.edu.cn/zsxx 
  学校地址:南京市卫岗 1 号 210095 
  咨询电话: 025-84395708 , 84396458 (传真)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

                       二○○五年十二月 

附:南京农业大学 2006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