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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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学生文艺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我校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
参加200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20-25名。
三、招收专业:
1、声乐类:美声和民族唱法,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2、舞蹈类: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
3、键盘、器乐类(包括管弦乐类):钢琴、单簧管(黑管)、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小提琴、贝司、中提琴、大提琴、大管等;民乐类:二胡、唢呐、笛子、琵琶、扬琴、古筝等。
说明:如果同时具有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录取。
四、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较好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今年招生专业要求。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特长测试达到相应级别,或者参加所在省市招生办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达到相应水平。
3、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五、报名办法: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表(可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所在中学盖章),在2006年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评委对音像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大约在2006年3月中旬左右。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过复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初定中国药科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经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并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3、签订预录协议的特长生,参加2006年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情况自愿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协商确定降分范围,分数最低要达到我校在当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最低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艺术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申请同意后予以录取,但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艺术特长生人数的15%。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3271319 传真:025-83245186
网址:http://www.cpu.edu.cn/zsw
电子信箱:zhaoban@cp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09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
附: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请点击查看
一、招收对象:
参加200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20-25名。
三、招收专业:
1、声乐类:美声和民族唱法,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2、舞蹈类: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
3、键盘、器乐类(包括管弦乐类):钢琴、单簧管(黑管)、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小提琴、贝司、中提琴、大提琴、大管等;民乐类:二胡、唢呐、笛子、琵琶、扬琴、古筝等。
说明:如果同时具有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录取。
四、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较好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今年招生专业要求。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特长测试达到相应级别,或者参加所在省市招生办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达到相应水平。
3、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五、报名办法: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表(可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所在中学盖章),在2006年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评委对音像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大约在2006年3月中旬左右。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过复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初定中国药科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经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并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3、签订预录协议的特长生,参加2006年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情况自愿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协商确定降分范围,分数最低要达到我校在当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最低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艺术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申请同意后予以录取,但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艺术特长生人数的15%。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3271319 传真:025-83245186
网址:http://www.cpu.edu.cn/zsw
电子信箱:zhaoban@cp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09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
附: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