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
2005年11月30日
来源: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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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5〕34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文化艺术团,我校将于2006年1月18日~20日举办“南京大学第六届艺术特长生冬令营”,冬令营活动期间将对艺术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现将冬令营活动内容及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公布如下:
一. 招收项目
1. 交响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定音鼓(男生)、小军鼓。
2. 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中胡)、板胡、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扬琴、中阮、三弦、古筝、排鼓、木琴、其它打击乐。
3.舞蹈: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不包括街舞、霹雳舞)。
4.声乐: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
2.特长要求
A)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某一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B)舞蹈、声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较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曾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8日至2005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凡符合条件者请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xgc.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下载、填写《南京大学第六届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报名表》请点击查看 。
4.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寄送至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园中山楼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招办 邮编210093 )。
四. 测试时间及办法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名单将于2005年12月底上网公布并发书面通知。
日程安排:初审合格者于2006年1月18日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食宿自理。19-20日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期间学校将安排讲座、汇报演出等内容。
专业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器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演奏一首;乐器自带(大型乐器如定音鼓、竖琴等我校提供)。复试增加视奏曲目一首(西洋乐:五线谱;民乐:五线谱、简谱自选)。
声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唱一首;复试增加视唱曲目一首(简谱);伴奏(或伴奏带)自备,钢琴我校提供。
舞蹈类:自选作品两个(每个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初试、复试各表演一个;伴奏带自备。复试增加形体模仿、即兴表演。
五.对参加冬令营的学生,我校将视其专业水平和本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
六.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仍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七.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人的信息。
八.联系电话:025-83593004(招生办)、83593650(艺术教育中心)
传 真:025-83592888
联系人:姚军老师 谢白老师
南京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一. 招收项目
1. 交响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定音鼓(男生)、小军鼓。
2. 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中胡)、板胡、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扬琴、中阮、三弦、古筝、排鼓、木琴、其它打击乐。
3.舞蹈: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不包括街舞、霹雳舞)。
4.声乐: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
2.特长要求
A)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某一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B)舞蹈、声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较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曾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8日至2005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凡符合条件者请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xgc.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下载、填写《南京大学第六届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报名表》请点击查看 。
4.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寄送至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园中山楼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招办 邮编210093 )。
四. 测试时间及办法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名单将于2005年12月底上网公布并发书面通知。
日程安排:初审合格者于2006年1月18日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食宿自理。19-20日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期间学校将安排讲座、汇报演出等内容。
专业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器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演奏一首;乐器自带(大型乐器如定音鼓、竖琴等我校提供)。复试增加视奏曲目一首(西洋乐:五线谱;民乐:五线谱、简谱自选)。
声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唱一首;复试增加视唱曲目一首(简谱);伴奏(或伴奏带)自备,钢琴我校提供。
舞蹈类:自选作品两个(每个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初试、复试各表演一个;伴奏带自备。复试增加形体模仿、即兴表演。
五.对参加冬令营的学生,我校将视其专业水平和本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
六.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仍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七.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人的信息。
八.联系电话:025-83593004(招生办)、83593650(艺术教育中心)
传 真:025-83592888
联系人:姚军老师 谢白老师
南京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