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6年招收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5年11月22日
来源: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招生对象:
1、各省应届高中文理科学生及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的文科生;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优良、身体健康;
3、须参加北京大学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达到较高艺术水准。
二、招收项目:
以上项目保证质量、宁缺勿滥,不符合水平的可减少人数和项目。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 学校将派老师前往北京大学艺术周、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观摩,有意向的学生可直接与学校现场老师联系。
2、 也可直接将特长项目制成光盘或录像带和①获得北京大学2005年艺术周或清华大学2005年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测试的证书复印件,②《浙江大学2005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登记表》,用特快专递一并寄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2005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
3、 由学校文化艺术考评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获得浙大艺术特长生资格者将于3月底以书面形式通知特长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
4、录取办法: 获得资格者须参加全国高考文化课考试,高考成绩达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录取分数线下50分左右(必须上一本线),方可被录取。个别条件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高考成绩可降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本科线(一本线)。
5、 专业选择:达到一级证书的考生,按其高考总分上加50分后排列所在省(区、市)考生分数名次次序排定专业;达到二级证书的考生,按其高考总分上加30分后排列所在省(区、市)考生分数名次次序排定专业;加分后考生未达到我校在所在省(区、市)的最低录取线,由学校安排专业。
6、若教育部政策有新调整,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老师:吕丰,联系电话:87952504、87951979(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