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05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有关规定

2005年01月04日 来源: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05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

  声乐(美声 、民族)、舞蹈(民间舞、现代舞)、器乐(西乐:弦乐、手风琴;民乐:弦乐、弹拨乐、吹奏乐、打击乐)、主持、曲艺、美术、书法等。除以上之外,未列出艺术科目今年暂不招收。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我校在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地区)招收具有艺术特长的2005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人数: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为46人。 

四、招生对象: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外,还应取得我校的资格认定:

   凡所在省(市)有统一组织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考核和认定,可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所在省(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考核和认定,可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 

(1)参加清华文化艺术冬令营、北大艺术周测试达二级优秀以上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调演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五、录取办法:

  对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下列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

(1)参加清华文化艺术冬令营、北大艺术周测试达一级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调演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者;

  对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下列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

(1)参加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者;

(2)参加清华文化艺术冬令营、北大艺术周测试达二级优秀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调演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者;

六、录取程序:

1、考生必须填写《河海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将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2月2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表可直接向学校索取或登陆我校网站(http://sea.hhu.edu.cn)下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210098 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2、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后,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根据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办法于2月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审核,确认考生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3、3月初,河海大学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在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经公示无误,学校将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录取政策录取。

七、联系方式: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话: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sea.hhu.edu.cn    


报名表格下载: http://sea.hhu.edu.cn/upfile/20041227113544-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