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05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2005年01月04日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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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理、工、文、管、经、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系成立于1999年,现可培养艺术设计本科和研究生。现有一个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分环境艺术设计和装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一个设计艺术学硕士点,涵盖环境艺术、装潢艺术、装饰绘画等研究方向;拥有一支基础扎实、学术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在环境艺术设计领域成果丰硕;建有设施先进的艺术设计工作室。在学生培养上,树立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注重设计理论和实践能力协调发展,从2000年开始,每年均组织学生到外地采风,目前已走过香港、上海、 浙江、云南、贵州、福建、山东、陕西等地。2005年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注:因艺术设计专业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所以招生限于英语语种的高考考生。

二、专业介绍

专业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掌握系统设计理论和现代设计方法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材料与工程知识,具备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在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或平面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设环境艺术设计与装潢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本方向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内部空间装修、陈设艺术和室外空间视觉形象、建筑景观系统的综合设计等有关环境艺术设计、管理及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表现技法、制图与透视、人体工程学、室内装饰工程、室内装饰电气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家具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设计概论、设计史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本方向主要培养从事产品包装装潢的整体设计、书籍装帧、商业、企业形象策划、展示设计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标识设计、广告摄影、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展示设计、设计史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非色盲、色弱。

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有一定专业基础者,持学校证明均可报名。

4、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适龄员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后,可以报考。

5、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后,可以报考。军籍、入学后待遇以及毕业后去向等,均由选送考生的大军区负责。

6、教育部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考生

7、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考试前2天到我校设定的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见表二专业课考试考点分布)

2、报名地点:(见表二专业课考试考点分布)

3、报考时应交:

(1)填写完整的《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报名表》一份,考生可提前领取或报名时当场填写(报名表盖北京林业大学专用章有效,自制、复印报名表一律不受理);

(2)考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无身份证者不允许报名

(3)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4)考生近期(报名前三个月以内)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必须为彩色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5)考务费120元;个别考点的考务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6)上述材料和考务费一次性交齐,审核合格后当场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见表二专业课考试考点分布),考生可根据自己需要,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地点:(见表二专业课考试考点分布)

3、考试内容
 
数为百分制,每科总分100分。

4、考生食宿、交通自理,画具、用具自备。试卷纸张使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联考成绩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

7、4月1日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sb.bjf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8、专业考试合格率为招生计划的5倍左右。

(二)文化考试

1、获得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2、考生须按所在省(市、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关手续。

3、凡经我校批准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在填报高考志愿后速将本人高考志愿表复印件,注明考生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号,于6月25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

4、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5、考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文科统考,也可参加理科统考。
 
6、外语考试语种须为英语。

(三)专业考试考点安排
 
注:1、为方便考生,北京考点有两次的考试时间,考生任选其中一次时间参加考试。
2、所有考点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速写×20%+素描×40%+色彩×40%

2、文化课成绩含数学,但文理单独划线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其余科目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4、本科专业录取时分专业方向,考生在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报名表》时必须选择专业方向和是否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六、几项规定

1、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2、复查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半年的制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校收费标准,2005年我校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学费每人每年8000元,如国家调整2005年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调整的标准收费。

4、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和助学贷款等制度。
(2)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全部住宿,住宿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不同住宿条件的不同档次收费,标准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3)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5、就业
学生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的方式自主择业,学校对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

七、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站乘地铁到西直门,乘375支线公共汽车到林业大学站下;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人民大学换355路到林业大学站下;另有运通110、小5路在林业大学设站)

2、邮政编码:100083

3、联系电话:010-62338216  62338222  82381399(兼传真)

4、网址:http://zsb.bjfu.edu.cn

5、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