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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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2005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对象
1、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科:在上海、江苏、浙江招生;理科:不限省)
2、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3、符合以下招生项目要求:民乐、声乐、舞蹈、打击乐、键盘、管弦乐、戏剧。
1)民 乐:主要招收古筝(弹拨)、琵琶(弹拨)、扬琴(弹拨)、笛子(吹奏)、二胡(拉弦)等,其中古筝为我校重点招收对象。
2)声 乐:招收美声、民族、通俗各种唱法 ,男高音、男中音、女高音、女中音各声部。
3)舞 蹈:招收芭蕾、民族、现代各舞种及拉丁、摩登舞等。
4)打击乐:招收民族打击乐和西洋打击乐,打击乐亦为我校重点招收对象。
5)键 盘:招收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6)管弦乐: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司大提琴(弦乐),长笛、短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木管),小号、圆号、长号(铜管)及萨克斯管等。
7)戏 剧:主要招收话剧、小品和各类戏剧表演以及节目主持。
二、报名方式
1、交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东华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贴好照片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艺术特长项目业余等级证书及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考生可先寄复印件);
4)报名费20元,初试费80元(复试另外收费)。
2、索取报名表方式
1)上海市考生可向所在中学或我校招生办索取报名表,或从东华大学招生网http://zs.dhu.edu.cn 主页下载;
2)外省考生均从东华大学招生网http://zs.dhu.edu.cn 主页下载。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4年12月15-25日,8:30—16: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地点: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教学大楼北楼4楼)
上海市考生可直接来校报名,外省考生将报名材料于2004年12月25日前以快件寄到我办,经审核认可,我校于2005年1月10日前发出测试证及有关测试要求。
三、测试安排
1、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复试内容:
1)民 乐:初试者准备中级以上程度的乐曲一首;复试内容为与初试不同的乐曲或练习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2)打击乐:初试者准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复试内容为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3)声 乐:初试者准备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复试内容为与初试不同的歌曲一首、视唱一首。
4)舞 蹈:初试者准备舞蹈一个(限5分钟),复试内容为模仿或即兴表演。
5) 键 盘:初试者准备大型奏鸣曲或相当程度的乐曲一首、车尔尼740或相当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试内容为与初试不同的乐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6)管弦乐:初试者准备中级以上乐曲一首;复试内容为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7)戏 剧:初试者准备三分钟朗诵、五分钟小品或戏剧演唱;复试内容戏剧表演或情景主持。
2、考试时间:2005年1月26日(2005年3月10日 前以书面形式发测试结果)
3、测试地点:东华大学校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四、选拔原则及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确定为艺术特长的学生将享受2005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东华大学所在省(市、自治区)调档线下20分内(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
2、学校另将选拔一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且艺术测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分别给予一定的加分录取优惠。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有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省(区、市)的考生,还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证。
4、艺术特长生进入东华大学后,须按规定参加本校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排练和有关演出。
五、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18日
学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3266 62379160(节假日休息)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