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4年12月06日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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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全国33所最早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她创建于1951年10月,经过近五十年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自己办学特色、颇具声望和影响的高等学府。校园环境优美,素有“花园学校”之美誉。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作为学校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学生艺术团体,旨在不影响学生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培养业余艺术人才。本团师资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教学实力强,团队制度严谨,活动丰富,为团内学员提供大量学习、观摩、比赛、演出机会,屡次在全国和上海市大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2005年学校拟招收在舞蹈、声乐、钢琴伴奏、民乐及管弦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钢琴伴奏、民乐及管弦乐特长的学生。其中艺术特长项目要求:

1、舞蹈:经过较正规的训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及表演能力。 

2、声乐:具有较好的音质、音准和能与别人融合的音色,能识谱,有参加合唱队经历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

3、合唱团钢琴伴奏:较好的演奏、伴奏及即兴伴奏能力。

4、民乐:熟练掌握一门民乐乐器的演奏

5、管弦乐:熟练掌握一门乐器的演奏(2005年以下乐器不招生:长笛、黑管、小号、萨克斯、中音号、大号)。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12月3日—12月10日13:00—18:00,双休日9:00—17:00

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中心606室。

报名时须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考级证书(最高级)或高中阶段获国家级或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没有证书可不用交);初试费100元。复试另外收费。

外地考生可以采用函报方式,有关材料和初试费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中心608室学生艺术团,邮编:200062。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外地考生也可以通过邮寄音像资料方式参加初试(以快递方式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通过初试的外地考生根据通知于2005年1月2日参加复试。

注:报名表请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复印或登陆华东师范大学网站下载www.ecnu.edu.cn/zsb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内容:

舞蹈: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节奏;③ 模仿;④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歌曲一首,歌曲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唱技能测试(简谱、五线谱视唱考生自选);

钢琴伴奏:

初试: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复试:①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曲目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视奏能力测试;

      ③即兴伴奏能力测试;

民乐:

初试:演奏曲目一首。

复试:

① 演奏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管弦乐:

初试:

①演奏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②音阶测试。(弦乐: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组琶音;换把位的三、六、八度双

音音阶。管乐:二个八度大、小音阶及七组琶音;打击乐:必需在小军鼓、木琴(或钢

琴)、定音鼓三种乐器上达到较为熟练的演奏水平。)

复试:

① 演奏乐曲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根据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进行视奏。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1月2日;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四、录取

  经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2005年全国普通高考,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五、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中心606、608室),邮编:200062;电话:021—62232607(带传真);021—622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