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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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素质教育进程,活跃校园文化,我校2005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以下各类共计招收60名) 

民乐类:竹笛、二胡(板胡、高胡)、中胡、古筝、扬琴、中阮、琵琶、唢呐、笙。 

管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打击乐。 

话剧类:话剧表演、朗诵、主持(男)、相声。 

舞蹈类: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身高要求:男生为1.72米以上,女生为1.60米以上。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二、生源范围 

  理科或大综合考生生源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五省(文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报名及考核办法  

1、有意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也可参加“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大学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周”,并获得相应级别的等级证书。   

2、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将在清华大学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点,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3、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安排如下: 

时间:2005年1月25-27日。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外: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 

联系电话:请于1月上旬到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4、考生请在本网站下载报名表(A4纸),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寄至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表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准确。考生也可到我校在北京设立的测试点报名,随到随考。 

5、在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测试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考生,需将等级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表寄至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经学校讨论通过可以签约。 

6、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可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7、面试期间的旅费、膳食费、住宿费等自理。 

四、面试方式及要求 

请按《简章》要求按时前来参加面试;考生需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音响(伴奏)等相关物品。 

器乐:自选曲目1-2首,视奏。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  

舞蹈:自选成品剧目一个或舞蹈组合,基本功与模仿。 

五、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其他学校保送入学或被提前批次其他院校录取均视为违约)。 

2、凡我校测试合格、符合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外国语学校学生,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 

3、对参加我校文艺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文艺特长生候选学生名单;对未参加我校测试,只参加清华、北大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在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专项测试等级确定文艺特长生候选学生名单。 

4、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或在清华、北大取得的专项测试证书等级情况,确定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将分别享受在我校提档线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提档线高出重点线不足20分的省区则在重点线上录取)或在我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择优录取的优惠。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411—84708221 

校团委0411--84708674(秦老师) 

通信地址: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200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