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5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通知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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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东南大学可在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特长 

     声乐(美声、民族);舞蹈(芭蕾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西乐(弦乐、木管乐、手风琴);民乐(弦乐、吹管乐、打击乐、弹拨乐)。今年暂不招收古筝、钢琴、萨克斯和铜管。 

二、招生对象 

     各中学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接近东南大学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招收江苏省外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期间曾获得地市级中学生文艺比赛二等奖或全国中学生文艺比赛三等奖的学生。(其中集体节目应为领奏、领唱、领舞者) 

2.声乐、舞蹈特长突出,有较扎实的基础,器乐在中学阶段考级达八级以上的学生。 

五、艺术考核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特长统一测试并参加由东南大学组织的专家组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东南大学艺术特长专业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六、录取办法 

1.艺术特长考核成绩达所在省的“合格”等级并获得“东南大学艺术特长专业等级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享受不同的录取优惠政策。一级: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东南大学同批次分数线;二级:高考成绩达东南大学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三级:高考成绩达东南大学调档线。      

2.我校对获东南大学艺术特长专业一、二、三级证书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进行专业投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艺术特长考生所填志愿。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04年12月5日、6日两天8:30—17:30 

2.报名地点:南京成贤街88号,东南大学成园研究生公寓辅楼3楼文艺指导中心。 

3.报名时需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寸照片二张、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4. 艺术考核时间、地点:在报名时一并通知。 

5.考核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或钢琴伴奏人员。器乐加试视奏,声乐加试模唱,舞蹈加试基本功展示或动作模仿。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南大学文艺指导中心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 
邮 编:210096  
电 话:025—83792452(招办) 
传 真:025—83792593(招办)  
电 话:025—83794336(文艺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