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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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文、理科均可)。

二、招考类别

舞蹈类    民族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

声乐类    美声、民族唱法

管乐类    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打击乐类  

说明: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三、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20名。

四、报考条件

1、参加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达到业余考级最高级。

2、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取得合格证书。

3、所在省(区、市)不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需参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冬令营艺术周的测试,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若报考等级测试与报名时间冲突可预先报名,待专业考试报到时出示等级证书原件即可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名与资审

符合条件的2005届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由所在中学推荐报名。报名考生请下载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等有关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一起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于2005年 1月20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upl.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招办联系电话:010-69743924。团委咨询电话:010-69745577转4379(每周一周二下午孙老师)

报名时间:2004年 12月10日—2005年1 月10 日,考生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

六、考核与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是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05年 2月26日8:00——17:00

2、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办公主楼A0401)

3、测试时间:2005年2月27日(具体测试项目安排报到时公布) 

4、测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测试地点

(二)测试内容:

舞蹈类:1、基本功测试

        2、测试自选舞蹈一个

        3、即兴舞蹈测试

声乐类:1、演唱歌曲两首

 2、朗诵一首诗歌(散文、寓言均可)

 3、视唱及乐理

管乐类:1、抽查音阶、琶音各一条

        2、演奏练习曲一首

        3、演奏乐曲一首

        4、试奏及乐理            

打击乐类: 1、练习曲一首   2、毕业序曲或其他乐曲一首

(三)其它

1、 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2、 管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员,如无伴奏员在考生报名时请将伴奏谱(要求使用原谱即五线谱,并注明乐曲的调性)与报名表一起交招生办公室

4、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

5、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列入文艺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录取;如教育部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予以执行。

被我校列入文艺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和我校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入学后不能按照承诺参加艺术团活动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八、纪律要求

2005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工作,要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人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4年11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