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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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2005)2号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5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学校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项目须符合我校2005年招生要求。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及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序号  项 目    招生计划    专项要求 
1   小提琴     6      八级以上 
2   大提琴     4      六级以上 
3   长笛      2      六级以上 
4   双簧管     2      六级以上 
5   单簧管     2      六级以上 
6   圆号      2      六级以上 
7   长号      3      六级以上 
8   舞蹈      4(男),6(女)   
9   合唱      6(男),8(女)   
10  打击乐(西洋) 1   

三、报名方式 

  1.考生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中下载( http://xszj.njau.edu.cn/zsxx ),也可到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南京农业大学行政楼A205)索取。报名表复印有效。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报名材料包括:一份填好的报名表(另一份由考生面试时自带)、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相关音像资料等。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10095。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测试安排 

  我校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我校招生办公室将于2005年元月5日左右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我校将于元月10日前在招生信息网站( http://xszj.njau.edu.cn/zsxx )上公布,并将于2005年元月中旬组织艺术特长生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2005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

  2、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志愿。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就读我校本科阶段期间实行学费减半的政策。

六、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jau.edu.cn
学校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 210095
咨询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