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4.6%

2007年09月04日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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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是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的第二年,共有8000多名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其中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近5000人,就业形势严峻,加上就业岗位有限,增加了高校毕业生在区内就业的压力。为帮助西藏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西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考录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学历升级、举办人力资源洽谈会等多种渠道,给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4200多个就业岗位。今年5月,自治区人事厅会同教育厅公开考录3200名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是西藏第一次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组织考试、第一次实行网上报名、第一次在区外设考点。7月,有关单位再次公开考录8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团区委从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招募120人,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区人事厅会同教育厅通过公开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募550人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区教育厅通过普高专升本入学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中录取400人,继续深造完成本科学业;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洽谈会等形式,积极推荐西藏高校毕业生到驻藏中直单位和区内各企业就业。今年6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人事厅、教育厅,在西藏民族学院共同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到区内外各类企业就业搭建平台。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年西藏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将实现就业,占毕业生总数的94.6%,比去年高出2个百分点。

    随着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西藏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政府于2003年3月和2006年5月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调控机制、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政策措施、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次旦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