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09日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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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经我校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预计于5月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后可不参加测试,但须按我校测试时间前来报到,并按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因材料不全或达不到免试条件而又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规则

  1. 文化考试加分条件

  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2. 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综合考虑考生的运动项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录取标准,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条件及入学办法

  1. 免试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 申报材料

  (1)《2012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获奖证书;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身份证。

  除《审批表》外,其余申报材料须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纸规格A4)。

  3.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我校并取得学校同意;

  (2)有免试进入我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3月16日前邮寄或送至我校招生办(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政编码:266100)。

  八、监督机制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专项测试过程向考生和家长公开,欢迎大家监督。学校招生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九、其它

  1. 学校录取的具有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享受减免入学当年学费待遇。

  2.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3. 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招生体检标准》。

  4. 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 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十、联系办法

  招生办公室: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E-mail: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

  郑重声明: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报名材料(点击浏览该文件)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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