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时间确定
2007年07月04日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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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电:200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全面展开,今年在津招生院校有千余所,计划招生63784人。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更好地了解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政策和工作安排。日前,市高招办负责人就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了提问。
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怎样的录取机制?
答: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坚持按章招生,集体议事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是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年。招生录取时,市高招办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以及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向高校投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努力为各在津招生院校提供优质的服务;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招生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通过依法实施严格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问:各在津招生院校按照怎样的程序实施录取?
答: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时先进行A志愿录取,再进行B志愿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院校、高职提前录取院校、高职(专科)A阶段院校、高职(专科)B阶段院校的录取。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院校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如果招生院校在顺序院校志愿录取后尚有余缺计划的,市高招办将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且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填报征询志愿。
问: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否一定被招生院校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因此,为便于高校选才、便于组织录取,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教育部的规定,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两类分别划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确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可以看出,由于控制线上考生数一般要多于招生计划数,加之考生填报志愿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没有达到招生院校规定要求等因素,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被录取。
问:招生院校的调档线和录取线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依据教育规定,按照文科或理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
由于招生院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一般大于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院校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志愿、身体条件等因素,达到院校调档线的考生未必一定会被录取。一般而言,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线是指招生院校在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文科或理科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问:本科二批以上院校招生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9日前,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7月9日至7月30日,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依次实施录取。
各批次征询志愿的时间安排为:7月17日公布本科一批余缺计划,17日至1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27日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27日至2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在录取期间尽量不要外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问: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何时填报志愿?
答:为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减少院校录取新生的流失,今年本市实行本科三批院校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7月31日至8月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单位填报本科三批志愿。8月11日至12日,考生填报高职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市高招办将在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后划定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问: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在录取中是如何操作的?
答: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高考考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种类分为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两类。
对于符合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次市三好获得者等,录取时市高招办在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数后,直接向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依据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符合降分投档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如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少数民族考生等,录取时招生院校先对“是否采用降分投档照顾政策及采用的照顾政策种类”向市高招办提出调档要求,市高招办在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进行投档。
问:什么是“一书一表”,考生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答:今年本市根据教育部规定,依据招生院校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统一印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于规定时间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招生院校,招生院校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只有收到“一书一表”才能确认被正式录取。另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有疑义,可直接向招生院校核实或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进行咨询。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严禁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考生,严防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严格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市高招办及招生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均未委托中介机构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声称通过特殊途径和特殊办法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的说法都是骗人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 (赵州魁)
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怎样的录取机制?
答: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坚持按章招生,集体议事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是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年。招生录取时,市高招办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以及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向高校投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努力为各在津招生院校提供优质的服务;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招生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通过依法实施严格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问:各在津招生院校按照怎样的程序实施录取?
答: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时先进行A志愿录取,再进行B志愿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院校、高职提前录取院校、高职(专科)A阶段院校、高职(专科)B阶段院校的录取。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院校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如果招生院校在顺序院校志愿录取后尚有余缺计划的,市高招办将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且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填报征询志愿。
问: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否一定被招生院校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因此,为便于高校选才、便于组织录取,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教育部的规定,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两类分别划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确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可以看出,由于控制线上考生数一般要多于招生计划数,加之考生填报志愿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没有达到招生院校规定要求等因素,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被录取。
问:招生院校的调档线和录取线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依据教育规定,按照文科或理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
由于招生院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一般大于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院校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志愿、身体条件等因素,达到院校调档线的考生未必一定会被录取。一般而言,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线是指招生院校在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文科或理科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问:本科二批以上院校招生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9日前,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7月9日至7月30日,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依次实施录取。
各批次征询志愿的时间安排为:7月17日公布本科一批余缺计划,17日至1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27日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27日至2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在录取期间尽量不要外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问: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何时填报志愿?
答:为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减少院校录取新生的流失,今年本市实行本科三批院校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7月31日至8月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单位填报本科三批志愿。8月11日至12日,考生填报高职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市高招办将在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后划定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问: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在录取中是如何操作的?
答: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高考考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种类分为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两类。
对于符合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次市三好获得者等,录取时市高招办在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数后,直接向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依据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符合降分投档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如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少数民族考生等,录取时招生院校先对“是否采用降分投档照顾政策及采用的照顾政策种类”向市高招办提出调档要求,市高招办在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进行投档。
问:什么是“一书一表”,考生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答:今年本市根据教育部规定,依据招生院校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统一印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于规定时间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招生院校,招生院校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只有收到“一书一表”才能确认被正式录取。另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有疑义,可直接向招生院校核实或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进行咨询。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严禁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考生,严防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严格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市高招办及招生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均未委托中介机构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声称通过特殊途径和特殊办法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的说法都是骗人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 (赵州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