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高专)志愿

2006年08月01日 来源:天津市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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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天津市高职高专志愿填报工作将于8月1日开始,今年本市共有320所高职(高专)院校计划在津招生18181个,其中,文史类计划5574个,理工类计划12607个。8月1日至4日下午17时前,为本市高职高专批次院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区县(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高职(高专)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市高招办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确定高职(高专)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分数范围,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本市不举行高职(高专)志愿填报现场咨询会。坐落本市的招生院校将以电话、网络或院校开放日活动等形式(点击查询具体时间安排),为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具体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

    高职(高专)院校录取规则: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时,在市高招办确定的高职(高专)录取工作分数范围内,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职(高专)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如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在确定的录取工作分数范围内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在市高招办确定的第一阶段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可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高职(高专)第二阶段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届时,市高招办将参加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考生到招生院校报名。招生院校根据报名考生成绩和所余招生计划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主择优录取。

    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自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预计8月10日公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面试体检分数线,8月20日进行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