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科二批顺序志愿录取结束 征询志愿工作开始

2006年07月27日 来源:天津市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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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征询志愿填报工作开始  

    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A、B两个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本科二批(含A、B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共录取新生15122人(其中:文史类3740人,理工类11382人)。考生可通过报名点、招考资讯网、声讯台和招生院校网站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陆续寄发。
从录取情况看,考生报考志愿主要集中在本市和沿海地区的招生院校,其他地区院校报考人数较少,致使本批次院校志愿不均衡,部分外地一志愿不足的院校,实行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降分录取的政策,部分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下考生被外地本科院校录取。
 
   根据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二批(含A、B阶段)不设置批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询志愿。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文史类尚有47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30个,理工类尚有111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000个。为增加考生的升学机会,市高招办确定参加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考生资格范围为:凡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文史类在431分、理工类在450分(含政策照顾考生)以上的考生,可自愿于7月27日至28日中午10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原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已被其他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本科二批征询志愿表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栏中,考生可以填报一所院校志愿;第二顺序院校志愿为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的录取规则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先录取,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后录取,即:招生院校在文史类436分、理工类455分以上,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征询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三个平行志愿录取时没有先后顺序)和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先录取;征询志愿线上(文史类436分以上,理工类455分以上)考生录取全部结束后,尚有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在文史类431--435分、理工类450--454分范围内,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征询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1、本科二批征询志愿不再分A、B阶段,录取时所有本科二批招生院校统一进行。

2、考生要按照是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3、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询志愿时,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并参阅《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相关信息。

4、在本科二批征询志愿过程中,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文史类436分以上,理工类455分以上)考生,请考生在报考征询志愿时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

5、在征询志愿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凡未被征询志愿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三批院校的录取。

附:本科二批征询志愿院校余缺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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