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就有关高考招生的问答

2006年07月11日 来源:天津市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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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今年在津招生院校所数近千所(含艺术类院校),我市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共计82095人。为使考生和社会能够更好地了解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情况和工作安排。日前,市高招办负责同志就考生和考生家长关心的一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何种办法?

    答:本科各批次高等学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     

  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试行依法自主招生,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自主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招生院校须在招生章程中制定依法自主招生的办法,在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问:各批次录取控制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是否能被招生院校全部录取?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因此,为便于高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新生,便于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分别划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确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可以看出,由于控制线上考生数一般要多于招生计划数,因此,上线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被录取。加之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原因,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相关科目成绩没有达到招生院校规定的要求等因素,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有的考生落选是不可避免的。

    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是: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时先进行A志愿录取,再进行B志愿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院校、高职高专提前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依次是第三志愿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先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如果招生院校在本批次顺序院校志愿录取中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公布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面向尚未被录取且符合分数要求的考生公开征询志愿。

    问:为什么要向考生公开征询志愿?

    答:随着在津招生院校的不断增加,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选择范围大幅度提高,但选报的难度也愈来愈大。为了更好地帮助考生填报好院校志愿,提高填报志愿的准确性,市高招办决定在今年本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过程中,全部取消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实行面向考生公开征询志愿的方式。

    从2005年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询志愿的实践看,面向考生公开征询志愿缩小了考生的选报范围,有效地提高了考生填报志愿的准确性,减少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较好地满足了考生升入理想大学的求学愿望。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招生院校的报到率,使宝贵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

  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工作时间和征询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8月4日,艺术(不含本市院校专科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提前本科批次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院校和本科三批院校按照批次录取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8月23日至27日,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院校、普通高职高专批次院校依次进行录取。

    各批次征询志愿的时间安排为:7月18日公布本科一批余缺计划;18日至19日上午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29日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29日至30日中午填报征询志愿;8月5日公布本科三批院校余缺计划,8月6日至9日,填报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招生院校均未委托中介机构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声称通过特殊途径和特殊办法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的说法都是骗人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记轻信,谨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问:考生如何辨别所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答:为确保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在津招生的高等学校及招生计划均已通过《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向社会公布。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检查是否加盖招生院校印章,是否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如存在差异,可以直接与招生院校进行核实或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进行咨询。凡未在《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均不能在津招生。

    问:如何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入学就读?

    答: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已录取的新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解除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的忧虑。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寄本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的介绍材料。新生报到时,各高校要继续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今年录取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