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6年招收国防生政策解答

2006年04月19日 来源: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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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200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06年天津大学招收国防生60名。

一、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不影响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毕业后面向全军分配,主要充实到基层和部队急需工作岗位从事技术和指挥工作。国防生在校期间,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一致。

二、天津大学今年拟在哪些省市招收国防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2006年天津大学在各省(市)招收国防生如下:北京5名、天津6名、河北6名、山西5名、内蒙4名、辽宁5名、河南6名、湖北5名、四川4名、贵州2名、陕西6名、甘肃3名、青海3名。各省(市)招收名额已在天津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四、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填报天津大学招收国防生的专业。
    (二)对达到或超过天津大学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所在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和体检。
    (三)报考国防生考生的政审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四)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五)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五、国防生的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天津大学招生办人员和驻天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共同负责。天津大学国防生实行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

    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天津大学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必须在天津大学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

    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天津大学、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六、主要联系方式有哪些?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7405486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350429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范孙楼445室
    邮编:300072
    联系人:杨国良 卫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