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努力办人民满意高考

2005年04月19日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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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工作会议于日前在市政府召开,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报了我市2005年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副市长、市招委主任张俊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对2004年我市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2004年我市高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协作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一是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又上新水平,为高考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高考自行命题获得成功,受到考生和社会的好评;三是考务管理更趋规范 ,考试违规率明显降低于去年;四是以服务为根本,院校依法自主招生顺利实施。2005年,我市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今年普通高考报名人数继续大幅增长,报名总数为73876人,比去年增加7120人,增幅近11%;其中文史类报考22646人,比去年增加4257人,增幅23%;理工类报考47864人,比去年增加2842人,增幅6%;艺术类报考2857人,比去年增加89人,增幅3%;体育类报考509人,比去年减少68人,减幅12%。报考考生中,应届毕业生64053人,比去年增加6032人,增幅10%;往届毕业生9823人,比去年增加1088人,增幅12%。

  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正在汇总之中,约为50000多,预计高考录取率不低于70 %。

  2005年我市高校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为宗旨,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严格管理为根本,以优质服务为依托,以有效监督为保障,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工作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确保考务管理滴水不漏,确保录取工作公正透明。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今年我市高校招生工作将采取十项具体措施:

  1、完善制度规则,维护公平公正

  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和考试工作制度、流程和标准,细化录取和考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布,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行为,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与有关部门制定考场及招生录取现场管理办法,以维护我市高考考场及招生录取现场的秩序,通过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坚决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是2005年教育战线的一项重点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核心是公平公正。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我市高校招生工作要坚决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到“六公开”(一是招生政策公开;二是招生资格公开;三是招生计划公开;四是录取信息公开;五是申诉渠道公开;六是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或参与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为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我们又提出“六坚持”(一是坚持依法管理,二是坚持公平公正,三是坚持集体领导,四是坚持程序公开,五是坚持科学宣传,六是坚持职业操守)、“六监督”(一是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三是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四是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五是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六是接受招生院校的监督)。

  3、精心做好高考自行命题工作

  今年我市高考自行命题在考试内容、范围和能力要求上遵循教育部统一颁布的《考试大纲》。为给考生的考试提供更多的指导和帮助,我市参照《教学大纲》、依据《考试大纲》组编了《考试说明》。今年本市高考命题更加注重基础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突出综合性,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已有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今后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潜能,体现“稳中有新、稳中有变”,确保试题质量和命题安全。

  4、英语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

  2005年我市在英语科目中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完善语文科目答卷评阅的计算机监控系统,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登录小分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评卷的检查、核对力度,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无误。

  5、调整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方式

  为保证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今年英语听力考试进行调整:在听力考试的分值和试卷长度不变的前提下,调整英语科目考试试卷结构,将听力考试置于英语笔试之后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备有耳机的收音机参加听力考试。在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中进行计算机化英语口语测试,进一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6、细化录取批次,增加考生录取机会

  目前本科二批院校所数日益增多、计划数量越来越大,本着有利于考生选择、有利于高校选才、有利于实施录取的原则,我市进一步将本科二批细化为本科二批A类录取院校和本科二批B类录取院校。形成今年的七个录取批次,按照录取时的顺序依次是:第一批次:提前本科录取院校;第二批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第三批次:本科二批A类录取院校;第四批次:本科二批B类录取院校;第五批次: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第六批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第七批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7、改进批次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考生志愿,充分体现考生的选择意向

  为使考生在选择学校时充分体现个人意愿,今年市高招办准备在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增加向社会公开征求考生志愿的工作环节,进一步改进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方式。即将未完成在津招生计划的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院校分专业余缺计划数向社会公布,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重新填报。

  8、适时发布录取信息,公布各批次录取时间

  招生录取前,市高招办向社会发布各批次的录取规则和时间安排,使社会、考生能够了解整体录取进程。录取期间,每天公布一次录取信息,保证考生及时知晓本人的录取情况。

  9、推进院校依法自主招生,为考生建立依法申诉渠道

  今年我市继续完善院校自主选拔、依法招生规则,督促检查院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院校向社会公示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同时考生也要对个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为妥善解决招生考试争议,维护考生、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市将为考生建立三条申诉渠道,一是公布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裁决办法》,及时解决考生与高校因招生录取发生的争议。二是公布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争议处理办法》,以公正便捷地处理考生与考试机构因考试发生的争议。三是建立招生考试咨询信访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市高招办、区县招办、招生院校在高校招生咨询信访工作中的权责,形成三个主体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受理咨询信访、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咨询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考生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做到“有访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10、加大宣传力度

  成立专门的高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形式活泼多样、载体多元、及时有效的宣传活动,形成立体宣传网络,针对考生和家长关心、不清楚的问题进行有效宣传,使考生及家长明白各项政策、规定,了解各项工作程序。努力搭建高效、便捷的信息交互平台,畅通考生与高校的联络渠道,为考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