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7年高招工作有10大变化 日程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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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有10个变化
4月16日,2007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会议在省城召开,会上通报2007年高招工作的情况。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不变:6月9日至14日(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前),本科(含三本)和提前批专科填报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高职)填报志愿。山西省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67人,比去年增加61人,增长19.9%;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948人,比去年增加632人,增长11.9%。
山西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山西省2007年高考报考人数超过33万人,而国家下达山西省的招生计划为13.7万人,加上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2007年山西省高考招生计划总数预计超不过16万人,竞争十分激烈。最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高招工作将有10个变化。
变化一
本科:连续几年就业率不到5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就业率达不到20%的专业要限制招生。
山西省招考中心负责人表示,2007年山西省招生计划的安排原则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此,2007年山西省在安排本科招生计划时,将把高校的招生计划与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挂钩,对一些办学条件已经达到警戒线的学校,招生规模将予以控制或减少,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招生。对连续几年就业率不到5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就业率达不到20%的专业要限制招生。
2007年山西省独立学院招生计划控制在总规模的20%左右,拟安排招生计划13800人,与2006年持平。但计划的安排要与学院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条件相挂钩,条件好的要增加招生计划。太原理工大学煤炭类专业2007年继续单独招收三校生和煤矿优秀青年,拟安排招生计划300人。
变化二
专科:挂靠本科院校的二级学院以及还保留建制的中专学校2007年起不再举办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教育。
在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安排方面,其增量应尽量满足山西省煤炭类、化工、机械制造、旅游等紧缺专业对招生计划的要求;对于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的老专科学校和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高职院校,将予以重点保证;除重点保证的高职院校外,招生计划基本维持去年的招生规模;对于民办高职学校的三年制高职计划将予以倾斜;山西省老8所本科院校应以本科教育为主,不再举办高职教育;近几年审批的本科院校,应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当控制高职高专规模;挂靠本科院校的二级学院以及还保留建制的中专学校,从2007年起,原则上不再举办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条件严重超负荷的学校应控制其招生规模,对被教育部出示“黄牌”学校,2007年高职招生计划原则与毕业生持平。中师过渡后的师范类学校,招生规模控制在1万人以内。
2007年山西省师范类、戏曲艺术类专业还将继续招收五年制高职,但规模将适度压缩,全省总规模为3500人。其他学校五年制、“3+2”招生,2007年则全部取消。
变化三
兼顾教育部要求,山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批办法尽可能按去年的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批办法,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本科专业全部安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录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全部安排在普通本科(含三本)录取结束后、专科(高职)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的要求,山西省2007年将尽可能按照去年的办法列入批次,即不分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列入提前批,分来源计划的高校与院校文理科列入同一批次。
变化四
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成绩和联考成绩作为山西省高校通用录取成绩,体育专业考试项目有调整。
2007年山西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美术、音乐和舞蹈,其中美术专业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编排考场、评卷,由各市组织实施考试;播音与主持专业、表演专业(含影视表演与戏曲表演)实行省联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外省二本(含)以上本科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可申请在山西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专科(高职)所有专业不安排在山西省设点组织校考。统考成绩和省联考成绩作为山西省高校通用录取成绩,省外院校愿意使用此成绩作为本校录取成绩的,也可以使用。
体育专业考试将原考试项目中的“推铅球、三级跳远”分别调整为“1分钟杠铃连续挺举和立定跳远”,“100米、800米”由原来的普通跑道调整为塑胶跑道。
变化五
本科(含三本)参考志愿适当减少,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报志愿。
2007年山西省将适当减少本科(含三本)参考志愿个数。拟二批A类二志愿的个数由原来的4个减少为3个;三本二志愿的个数由原来的5个减少为3个。省招考中心负责人解释,此举是为了减少无效志愿空转,加快周转时间,提高录取率。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采取网上征报志愿的办法。完不成计划的院校,征报志愿前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变化六
6所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调整。
为杜绝重复报名、冒名顶替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考试现象的发生,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等6所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首次与高考同时进行,以前这6所高校均在高考前提前组织考试。
变化七
在分数线上按志愿录取的考生退档后即为死档。
从2007年起,凡是在分数线上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向学校提出申请退档的,学校可同意退档,但考生退档后即为死档,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院校的录取。这一规定,对山西省考生来说,在选择退档时应千万慎重,一旦成为死档,就丧失了2007年的录取资格。
变化八
山西省高考录取中,本科(含三本)不补缺。
在2007年山西省高考录取中,本科(含三本)录取不进行补缺。专科(含高职)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院校,实行填报志愿和网上征报志愿补缺。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省招考中心要求,省内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生源,以免让不法分子乘机钻空子。网上征报志愿时,应充分体现考生本人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替考生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
变化九
报考山西省外院校的山西籍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办法有调整。
从2007年起,报考省外院校的山西籍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市招办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山西省不给招收院校投递考生档案。学校录取后直接报教育部注册。
变化十
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从2007年起,全国将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教育部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招考中心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从2007年起,对高校招生章程要进一步规范。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联合审核备案。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