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公安类专业招生要实行按需培养
2006年12月27日
来源: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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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报讯(尹哲) 针对规范公安类高校的办学行为,教育部、公安部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未经批准,我省公安类高校不得擅自增加公安类专业招生。
公安类专业原则上在公安类普通高校中设置,非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公安类专业,必须先与省级公安机关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审批。公安类专门人才的培养规模要有所控制,省属公安类高校及经批准设置公安类专业的非公安类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的年度招生规模由省级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实行按需培养。普通高校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公安类专业,从2008年起,不得继续招生,现有在校生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
公安类专业原则上在公安类普通高校中设置,非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公安类专业,必须先与省级公安机关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审批。公安类专门人才的培养规模要有所控制,省属公安类高校及经批准设置公安类专业的非公安类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的年度招生规模由省级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实行按需培养。普通高校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公安类专业,从2008年起,不得继续招生,现有在校生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