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科(高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

2006年08月22日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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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招考高字[2006]14号 

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我省普通专科(高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定于9月17日—24日在太原市山西教育宾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登录我中心FTP服务器(服务器地址、用户名及登录口令请查阅我中心发给院校的2006年招生登录信息卡),下载“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录入程序”,并按照程序使用说明,输入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生成以院校用户名为名称的数据库,校对无误后打印书面报表材料(盖章),刻录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9月4日—6日一并寄送到我中心计统处(收件人:孟晓伟)。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67号,邮编:030012。联系电话:系统管理组0351-4036157、4162375、4935628、4935629,传真电话0351-4935630。

    2、凡申请参加补录的专科(高职)院校,须将补录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书面形式于9月4日-6日寄送我中心计统处(地址同前)。省属专科(高职)院校的缺额计划同时报送省教育厅计财处一份。 

    3、我中心将于9月8日给各市招办下发有关学校补缺计划和补报志愿程序,
请各市招办准时从我中心FTP服务器下载。

    4、9月11日—12日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5、各市招办于9月15日向省报送考生志愿光盘(一式四份,计统处、高考处、监察室、办公室各一份)。

    6、补录工作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补录时,按照《山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和《山西省2006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本次 所报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9月17日—19日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9月21日—24日录取。

    7、补录期间,招生院校不派联络员进驻补录现场,各院校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服务器进行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