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2018—2019学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018年11月06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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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要求,我省2018-2019学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一、高2018级信息技术考试、补考时间

正考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 9:00开始,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补考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9:00开始,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高2017级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通用技术考试、补考时间

正考时间为:

历 史 2019年1月7日 9:00—10:30

地 理 2019年1月7日 14:00—15:30

物 理 2019年1月7日 16:10—17:40

化 学 2019年1月8日 9:00—10:30

生 物 2019年1月8日 14:00—15:30

思想政治 2019年6月20日 9:00—10:30

通用技术 2019年6月20日 14:00—15:00

补考时间为:

历 史 2019年3月6日 9:00—10:30

地 理 2019年3月6日 14:00—15:30

物 理 2019年3月6日 16:10—17:40

化 学 2019年3月7日 9:00—10:30

生 物 2019年3月7日 14:00—15:30

思想政治 2019年9月17日 9:00—10:30

通用技术 2019年9月17日 14:00—15:00

三、高2016级语文、数学、外语考试、补考时间

正考时间为:

语 文 2018年11月29日 9:00—11:00

数 学 2018年11月29日 14:00—15:30

外 语 2018年11月30日 9:00—10:30

补考时间为:

语 文 2019年3月6日 9:00—11:00

数 学 2019年3月6日 14:00—15:30

外 语 2019年3月7日 9:00—10:30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凡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没有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应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据介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高中毕业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高中学校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学生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的主要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出外省(区、市)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成绩证明,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