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高考迎来3+3模式 只统考语数外听力能考两次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3月2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众所期盼的山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终于出台。该试点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这也是自恢复高考以来我省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
根据方案,2020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新高考。其中,夏季高考只统考语数外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春季高考统考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技能考试实行一年两考。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一考定终身”的魔咒也将被打破,我省招生录取将推行“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改革总体目标
2017 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 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夏季高考不分文理科
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在考试科目上,自2020年起,山东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在考试内容上,将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科学命题,增强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的外语高考成绩由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条件成熟时,我省将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外语科目考试适当增加听说部分成绩的比重。
在山东招生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提出在山东招生的分专业(类)等级考试科目要求。今年4月份,高校将公布针对2017级高中生的选科要求,9月份,2017级高中生将进行选课走班。
在招生录取上,2020年起,夏季高考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需求。招生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春季高考主招高职(专科)
实行“文化+技能”模式,技能两考取最高成绩
我省将继续深化分类考试招生,其中,春季高考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据悉,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满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文化素质总分320分。“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43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23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知识部分考试采用笔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从2020年起,“专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测试部分,按照招生专业类目由山东省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测试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随机性。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上一年度7月-12月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按专业类目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类目选择相应专业和学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除了统一考试,春季高考招生类型还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其中,自2020年起,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可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也可由相同或相近类型招生院校联合组织。自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实施范围为学校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高中学考分为合格考和等级考
合格考一年考2次,等级考仅有1次考试机会
在此次发布的试点方案中,高中学考改革是重要内容。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其中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参加等级考试。
●考试目的
合格考试在于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通俗地说可以称为“强化基础”,合格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而等级考试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考试难度相对较大,强调区分度,通俗地说可以称为“突出个性”,等级考试成绩是学生参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内容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等条件成熟时,等级考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时间和次数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不过,学生第一次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2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而等级考试时间安排在夏季高考(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成绩呈现
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是按照学业质量来确定,60分合格,达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等级考试科目的等级计分规则
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按等级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将每个等级考试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参照正态分布原则划分为八个等级并确定相应比例(左列),将八个等级内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八个分数区间(右列),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特别提醒
无论合格考试还是等级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各市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强调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
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高考招生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看分数。这次改革,确定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发布会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打破了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实现了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是高考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
据悉,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在评价程序上,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我整理,遴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学校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新的录取模式强化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校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收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此外,2020年,我省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收试点中,还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共同组成,从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评价,这是高校人才选拔方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