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校招生体检26日启动 增加5项检查 放宽3类标准

2017年06月22日 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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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获悉,军校招生军检6月26日、27日、28日进行。今年军校招生实行新版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发送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一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按通知单中的具体时间,到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参加军检。内容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可于7月1日和2日拨打电话(66724182)查询检测结论。

新版体检标准,主要是对一般生理性指标、非功能性缺陷,在不影响部队战斗力生成前提下予以放宽;对器质性病变、传染性疾病、遗传病病史、功能性缺陷,以及不能适应军事环境和履行职责需要的身心疾病进一步严格标准。考生及家长要熟悉了解新标准的具体内容。

今年军检增加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8类体检标准进一步细化。新《标准》中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进一步细化增加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等。

相比去年,3类合格标准适当放宽。新《标准》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5%;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纳入合格范围;调整放宽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及家长报考前要了解计划填报专业、招考方向的体检要求。例如,综合性大学一般要求指挥专业合格或其他专业合格,军医大学要求医疗专业合格,军种特色明显的院校要求相关专业合格与指挥专业合格。

由于新版体检标准中各类专业体检标准有所不同,考生和家长对计划报考专业体检标准的基本内容要提前了解。如身高1.8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不可以报考装甲、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如果未根据体检标准填报志愿,容易造成文化课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线,但不符合体检标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

考生和家长对于体检标准中不太明白的条目不要进行揣测式解读,也不要轻信网上和非正规医疗机构的解答,最好咨询以往担负过军检任务的医院或所在区武装部的相关人员。

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军检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其中合格区分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特种作战合格、水面舰艇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考生录取要符合相应的体检合格标准。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