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大专项计划考生需关注的5个重点

2017年04月21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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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生办法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报考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后,填报志愿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2017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于4月底前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及参与后续考核,获得相应优惠分数。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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