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高教招生计划管理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安徽日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安徽日报讯(记者 陈婉婉)记者12月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近日制定 《安徽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规程》,对我省研究生招生计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和成人本专科招生计划的管理作出规范。今后,我省高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口招生、分类招生将扩大规模。
根据此规程,我省将重点扶持办学条件好、治学严谨、社会效益高、布局结构合理、毕业生需求旺盛的学校。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将减少其年度招生计划。对当年被教育部公布为红黄牌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招生,即:红牌学校停止招生,黄牌学校限制招生。在研究生分专业计划编制时,应综合考虑学校培养能力以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状况等因素,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坚决限制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不足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坚决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此外,我省还鼓励高职(专科)院校扩大出省招生规模,适度控制本科院校出省招生规模;鼓励本科高校扩大招收中高职毕业生规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原则上50%以上用于分类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