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航招飞工作出现新变化

2016年11月17日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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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按照民航局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民航招飞工作将有两个新变化:招飞系统正式启用,分时段改革划定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据了解,变化一为招飞系统正式启用。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保障参加飞行技术专业选拔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机会公平,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自2017年起正式启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简称招飞系统)。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所报院校不在“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招飞院校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对志愿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0月15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变化二为分时段改革划定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17年至2019年,除提前批次录取外,其他本科录取不再划分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其他省份仍由民航局划定。各地民航招飞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按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执行。自2020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各地民航招飞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由各招飞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飞院校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