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 严禁恶性抢夺生源
2016年09月19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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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魏海政)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有效避免和制止不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违反招生录取政策等违规招生问题。
山东要求,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对突破招生计划违规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严禁高校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建立高校生源基地、招收高中后起点中职学生等为借口恶性抢夺生源,严禁雇用招生中介招生、违背考生意愿代填志愿等行为。
山东强调,要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农村专项招生、保送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进行全部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立即启动相关处理和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