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2016年高招政策 今年高考生可填9个平行志愿

2016年05月04日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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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记者宋锐 通讯员巩平)记者昨日获悉,湖北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从今年起,我省普通高考除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外,还改革了招生录取办法。

分两阶段填志愿

据省招办介绍,我省招生录取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首先,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其次,试行分段填报志愿,将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此外,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一是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另一个变化,是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省招办介绍,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扩大专项计划规模

省招办表示,今年还会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据悉,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会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另外,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国家统一规定,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