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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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记者从区教育厅了解到,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该《方案》,西藏将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西藏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成为参加“新”高考的第一批考生。
为使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方案》对西藏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总的来看,2021年西藏高考将有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门科目, 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考试的最高分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 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依据统一高考的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 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是将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
【考试】高考总分660分
该负责人介绍,从2021年起,西藏考生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门科目成绩构成,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或“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分值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区外借读的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等级性考试须参加自治区的考试。等级性考试等第成绩转换方式另行规定。内地西藏班学生按就读省份的规定执行。
统一高考科目 外语可参加两次考试
该负责人表示,从2021年起,西藏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 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此外,西藏还将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科目可参加两次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统一高考时,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 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
“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后,西藏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方式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随教随考随清。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制定。
【录取】高校对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3门
该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所报考高等学校其中任何1门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
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今后,西藏将改进高校统一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在考生总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加分】大幅减少 严格控制
此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启动后,西藏高考加分会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加分项目,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和各类竞赛的加分项目,只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等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
建立涉及加分的每个工作环节的制度,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