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高考“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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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2018年入学高一学生饮“头啖汤”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今年、明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今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录取改革方向:
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录批次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起将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根据广东省招生工作的实际,从今年起,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后,将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另外,为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的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农村地区招生。近年来,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全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学生一本录取率,与全省农村地区学生一本录取率基本持平,进一步缩小了地区差距,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专项计划的实施办法,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切实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
其他调整
高职与本科招生相对分开
《实施意见》提出,要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高职院校考试要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单独考试招生,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2017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此成绩也作为报考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成绩。
中小学招生推进指标到校
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粤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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