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8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打破“一考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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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石家庄2月29日电(记者高红超)高考改革近几年备受公众关注,作为高考生源大省,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启动时间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记者29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的《河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了这一消息。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在会上公布了河北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据介绍,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刘教民说,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河北省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采取按等级赋分的办法。
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据了解,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扭转“唯分数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河北将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
刘教民说,改革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是河北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刘教民说,这将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事关广大学生根本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刘教民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