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高考加分公示要“过三关"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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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万能)5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我省将对今年高考加分考生进行逐级审核,在学校、媒体和教育网站进行层层公示。

根据要求,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县(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学将经公示名单交县(区)招考办统一上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政策优惠。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县(区)招考办所报优惠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随后,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所报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

据了解,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并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已被录取或入学的,如有举报并查实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