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5年高考报名今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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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 郭涛)从今日起,2015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报名截止1月10日结束,逾期一律不予补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部分考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要进行公示。
今年高考报名,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中职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报名时按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正式考试时必须使用身份证。台湾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结、肄)业证。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生办安排的数码照相。
省招生办要求,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此外,各地要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的公示制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要在考生就读地县(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