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5年高招艺术类专业考试1月17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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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12月19日消息(记者符玲)南海网记者刚刚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至18日,考试地点为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其中,海南“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上公布。考生可在2015年2月1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海南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其中,海南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凡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海南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海南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
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在海南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
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月15日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需要注意的是,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书法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答题。
海南“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上公布。考生可在2015年2月1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级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省考试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
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海南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