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艺考本周六起开考 大庆市设立两个考点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大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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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艺考时,12月13日,黑龙江省2015年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类、音乐学类部分科目和戏剧与影视学类部分科目)专业课省级统考举行,由此拉开了黑龙江省2015年艺考的序幕。

据了解,今年大庆市有1979名艺术类考生在大庆市考点参加考试,其中,美术类1133人,音乐学类269人,戏剧与影视学类577人。大庆市共设立两个考点,美术考试设在二十三中,音乐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在湖滨学校。

美术类  交卷时须在考场登记表签字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为12月13日,其中,素描考试时间为8时至10时30分;速写考试时间为11时至11时30分;色彩考试时间为13时30至16时30分。考试地点在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

招考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考试用纸由市招生办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画纸,其他考试用具(如笔、橡皮、颜料、画板、小水桶等)视情况自带。考场为每位考生提供两把椅子,一把供坐,一把放画板,因此不必带画架。

考生在答题前须在试卷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用碳素笔填写姓名和14位考号。粘贴前,考生本人要核对条码上的考号、姓名是否为本人。考生不得在试

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不得将画纸颠倒放置答卷。凡做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完成的答卷作品上,不得喷定型胶。

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作品清样(如范画或小稿等资料)。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说话、交头接耳及做有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行为。色彩科目考试时,注意保持考场环境卫生,不得将色彩污染到墙面、桌面和地面等。

考生交卷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并交卷。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考点内逗留。

音乐学类  播放期间要保持考场肃静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12月13日,考听音和乐理。其中,8时至9时30分考基本乐理;10时至10时30分考听音,考试地点为大庆市湖滨学校。

招考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听音考试方式是播放光盘,考生按照播放内容及要求作答,因此请考生在播放期间尤其要保持考场肃静。考生要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铅笔答题,草稿纸统一提供。

据了解,视唱和专业课考试的时间定为2015年1月6日至16日,考试地点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两首曲目,考试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戏剧与影视学类  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颜色的笔

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包括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影视分析(100分)三科。

影视分析将于12月13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在大庆市湖滨学校进行考试。

招考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影视分析考试方式是播放dvd影视资料后,考生按照要求作答,要求考生在播放期间保持考场肃静。在同一试卷上只允许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作答。

据了解,朗读和演讲考试将于2015年1月18日至30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举行。(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试科包括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主持(100分)三科。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至30日,地点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舞蹈学类  将于12月23日开考

舞蹈学类包括舞蹈编导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

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考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命题即兴编舞(100分)三科。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至30日,地点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包括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至30日,地点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提醒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

据了解,考生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15分钟凭专业课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照相机进入考场,严禁拍照,不得找他人替考。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或替考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招考办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专业课准考证,它不但用于省内专业课统考,在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时还需使用。(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