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艺术类考试细则出台 考生违规记入高考档案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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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出台,各项艺考细则有了明确规定。美术类速写科目2015年仍延续默写考试形式。同时,校考违规将受到严厉处罚。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外高等院校在辽宁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得再组织校考。
此次出台的文件强调,对在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考生的处理结果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曲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