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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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在2014年青海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招办温馨提示考生及家长,还有两种途径可以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同时,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还有两种途径可以取得国家承认学历。
一是参加成人高考。省招委已发布《2014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可于9月5日至15日到当地招办报名,10月参加考试,11月底至12月初录取。国家承认学历(专科和本科层次)。学习形式为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在各州、市招办报名,4月、10月参加考试,有专科和本科层次,考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享受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待遇。
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不再进行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补录”、“内部指标”招生及相关承诺,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遇到的那些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危害考生利益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