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提示谨防高招七大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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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沈阳7月1日电 (何勇、王振军、张永杰)近日,各省高考成绩陆续公布,很多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家长为了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不惜花钱找关系、托熟人,这也给骗子行骗提供了契机。日前,辽宁警方总结了行骗者的常用骗招。
“混淆概念”。一些骗子故意把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混淆,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名牌大学。警方介绍,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用参加普通高考;“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内部指标”。行骗者谎称手中有少数“内部指标”“特批指标”。实际上,所有高校招生计划均会在本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根本没有“内部指标”。
“低分跳档”。每年招生期间,都会有人称能让不够重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不到本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院校。警方提醒,目前各省市招生录取都是使用教育部批准的录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录取结果还要进行复检,不存在“低分跳档”录取的情况。
“补录招生”。首批志愿录取结束后,一些名额没招满的高校会进行补录。行骗者谎称自己能获取定向的补录名额,以此诈取钱财。实际上,高考补录是各地招办对落榜考生进行的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会收取钱财。
“定向招生”。“定向招生”主要是国家为一些艰苦地区、行业培养人才,对愿意到这些地区或单位就业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但这些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应有定向志愿。一些考生没有定向志愿,不可能被录取为“定向生”。
“军校委培”。骗子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称无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可直接发本科录取通知书。而实际上,2008年起,军队院校已停止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自主招生”。骗子声称可以利用自主招生,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警方介绍,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参加试点高校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面试,经审核后才能确定为入选考生。